本报讯 2026 年 8 月 1 日,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 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(AEO)互认安排正式实施,这是乌兹别克斯坦达成的首个 AEO 海关互认合作,依托信用赋能,为共建 “一带一路” 丝路贸易按下通关 “快进键”,筑牢中国 — 中亚经贸合作制度底座。
AEO 即经认证的经营者,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国际海关信用管理制度,通过互认企业信用资质,为合规守信企业释放通关便利红利,实现供应链安全与贸易便利双向提升。根据互认规则,我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、乌方持有海关业务和安全证书的 AEO 企业,可双向享受通关优待:降低进口货物查验率、实货查验优先处置、设立专属海关联络员协调解决通关堵点、贸易受扰动恢复后优先放行,切实压缩口岸滞留时间,降低跨境物流与时间成本。
海关统计显示,2026 年 1‑6 月中乌双边贸易额达 647.7 亿元,同比增长 24.2%;751 家中方 AEO 高级认证企业对乌进出口规模 130.5 亿元,占双边贸易总额 20.2%,中国稳居乌兹别克斯坦第一大贸易伙伴、核心外资来源国地位。乌兹别克斯坦地处中亚腹地,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关键枢纽,中欧班列常态化通行,机电设备、基建物资、化工、农产品双向贸易需求旺盛。本次互认落地,让守信企业拿到跨境贸易 “信用通行证”,不仅利好两国实体外贸企业,也进一步完善中国与中亚国家海关协同监管机制,助力中欧班列沿线供应链稳定畅通。
截至目前,我国已同 34 个经济体签署 AEO 互认协议,覆盖 60 个国家和地区,互认规模位居全球前列。中乌 AEO 互认落地,标志我国 AEO 国际 “朋友圈” 继续向中亚纵深拓展,把企业信用转化为国际市场竞争优势。海关部门提示,中方高级认证企业出口乌兹别克斯坦,需按要求填报 AEO 识别编码,充分用好互认政策红利。业内表示,随着信用互认机制落地,将持续激发中乌及区域贸易活力,助力更多外贸主体深耕中亚市场,推动共建 “一带一路” 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。